鄉鎮機構改革原來預計在今年年中就會全面開展,年底前就應該可以完成,但一直有推,上面也沒有明確的政策或者是實施方案,致使鄉鎮機構改革一延再延。目前,有部分地區已經完成了試點改革,有成立四到五個黨政機關辦公室,三到五個事業機構,根據各鄉鎮實際需要,和經濟發達鎮等條件確定。
目前確定的,是鄉鎮綜合執法隊伍的建設。行政執法以縣區為主,鄉鎮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,綜合司法所、工商所、國土所、食藥所等機構,整合成立綜合執法隊,為副科級機構,部分為正科級機構,統一實施鄉鎮范圍內所有的執法職能??h區各主管部門,將可以由鄉鎮審批或者監督、獎懲的職能,全面下放到鄉鎮,由鄉鎮自主執法。不能由鄉鎮自主執法的,由鄉鎮配合縣區主管部門執法。綜合執法隊伍為公益一類,參公管理,其執法隊伍建設,要求干部身份,參公管理,同時還具備執法資質。
鄉鎮其他黨政機構和事業單位設置,目前只是在試點,現在的經濟、社會、衛生、農技、政務服務等機構,肯定在保留之列。職能弱化的,比如計生服務等,會隨機構改革撤銷,和縣區以上保持一致。職級強化的,比如農業農村、醫保、退役軍人事務等職能,也會在機構改革中得以加強和體現。原事業單位承擔的生產經營職能,也會全面改企,使用的自收自支編制、自定自籌類編制也都將隨之全部收回,不再使用。
鄉鎮機構改革后,將以鄉鎮黨委、政府管理為主,縣區主管部門負責業務指導。原來的事業人員基本上沒有可能進行政執法的參公單位,隨機構改革參公管理,除非通過招考程序??h區已經參公的事業人員都無法安置,更不用說直接隨機構轉參公,進行政執法機構了。進不了參公單位,更進不了黨政機關,成為公務員。除非是招考、公選,或者晉升到事業單位任實職滿兩年后,年齡不超過40歲才可以調任。
事業單位改革,鄉鎮和街道辦事處的下屬事業單位怎樣改革
鄉鎮街道辦下屬事業單位居多,俗稱七站八所四中心,大多單位是承擔行政職能的,但是現實中好多單位可能在編辦連備案都沒有,只是一個虛設的事業單位,里面塞好多事業編人員,然后安排到公務員崗位上,干公務員的工作。拿下屬事業單位怎么改革呢,我們還是要分開看,因為鄉鎮下屬單位太過復雜。
中央省市垂管部門下屬(事業)單位:稅務所,農調站,法庭,供電所等單位,這些單位編制都在省市一級,地方不太插的上手,所以編制管理比較規范,不再贅述。
縣級單位派出機構,鄉鎮縣局共管:派出所,司法所,林站,統計站,計生站,獸醫站,財政所,國土所,市場監督所,安監站,計生站等,這些單位都履行的是行政職能,在縣一級都是行政單位,但是受行政編數量限制,在鄉鎮一級都是采用事業編(派出所除外),人員也都是事業編,如果是公務員也是編制在局機關或者在其他單位過渡的公務員。這些單位雖然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被劃為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,但是后面參公的可能性還是很大,因為大多畢竟履行行政職能。
鄉鎮內設事業單位:這個比較多,各地花樣百出,大概有鄉鎮經濟發展辦,農經站,社會事務辦,環衛辦,果業服務中心等,全鄉鎮事業編都在這些事業單位,其實干的都是公務員的活,這些站辦所都是臨設的,隨時有可能撤掉,甚至都沒有編制,這就構成了基層特色的混編混崗。這些單位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也被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,參公可能性幾乎為零,除非國家整體治理混編混崗現象。
鄉鎮人最辛苦,待遇也最低,祝你們好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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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標題:鄉鎮事業單位怎么改工作人員會直接轉公務員嗎
本文簡介:鄉鎮機構改革原來預計在今年年中就會全面開展,年底前就應該可以完成,但一直有推,上面也沒有明確的政策或者是實施方案,致使鄉鎮機構改革一延再延。目前,有部分地區已經完成了試點改革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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